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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安晋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副秘书长
宋庆龄故居管理中心主任
张瑞革
宋庆龄故居管理中心副主任
一、单位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宋庆龄故居管理中心隶属于中国宋庆龄基金会,是正局级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宋庆龄故居管理中心主要职责是服务国家工作大局和基金会工作宗旨。管理宋庆龄故居,纪念宋庆龄业绩。开展宋庆龄相关文物征集、保护、研究、利用。举办宋庆龄相关内容展览、讲座、讲解。组织社会教育及公益活动,弘扬宋庆龄精神,挖掘故居特色历史文化资源,为观众提供优质服务。
2.机构情况。中心内设六个部门,办公室、研究室、文物管理部、社教部、安全保障部和文创发展部。
3.人员编制情况。故居人员编制数为33个,财政补助事业编制25个,自收自支事业编制8个。
第二部分 宋庆龄故居管理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详情见:宋庆龄故居管理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pdf
第三部分 宋庆龄故居管理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我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预算管理,2023年收支总预算5,278.77万元。预算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和事业单位经营收入;预算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及住房保障支出。
二、关于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的说明
2023年预算总收入5,278.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4,530.76万元,占预算总收入的85.8%;事业收入494.18万元,占预算总收入的9.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28万元,占预算总收入的0.5%;一般公共预算上年结转225.83万元,占预算总收入的4.3%。
三、关于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的说明
2023年预算总支出5,278.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7.61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18.5%;项目支出4,301.16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81.5%。
四、关于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情况的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756.59万元。财政拨款预算收入4,756.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4,530.7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225.83万元;财政拨款预算支出4,756.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83.2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25.8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0.28万元。
五、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从以下三个方面对我中心2023年的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进行说明,具体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预算 4,530.76万元,比 2022年预算数1,614.68万元增加3,141.91 万元。主要是因为2023年我中心新增了宋庆龄故居文物库房维修改造工程经费1300万元;新增《宋庆龄生平展》改陈、更换展区灯具工程经费2400万元;减少了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7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530.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383.2万元,占当年财政拨款的96.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7.28万元,占当年财政拨款的1.7%;住房保障(类)支出70.28万元,占当年财政拨款的1.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307.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5.07万元,公用经费52.8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51.52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5.76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42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2023年预算数为3.28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23年预算数为25万元。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我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55.43万元,其中:人员经402.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5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我中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事业运行经费
2023年事业运行公用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2.8万元,比2022年预算执行数55万元减少2.2万元,下降0.4%.主要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相关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347.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6.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0.2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3280.4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22年7月底,我中心共有车辆2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套。
(四)相关项目绩效目标表格
根据工作安排,在本年预算公开中,我们公开宋庆龄故居运行维护费二级项目绩效目标表格。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款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指我中心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行、开展活动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指用于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以及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服务工作的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的支出。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我中心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包括三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和购房补贴。
(一)住房公积金: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近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二)提租补贴:是经国务院批准,于2000年开始针对在京中央单位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提高发放的补贴,中央在京单位按照在职在编职工人数和离退休人数以及相应职级的
补贴标准确定。
(三) 购房补贴:是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的规定,从1998年下半年停止实物分房后,房价收入比超过4倍以上地区对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货币化改革补贴资金。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从2000年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地方行政事业单位从1999年陆续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企业根据本单位情况自行确定。在京中央单位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单位<关于完善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厅字[2005]8号)规定的标准执行,京外中央单位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执行。
八、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 文物保护(项):主要反映我中心上年结转的宋庆龄故居围墙修缮工程经费和宋庆龄故居安技防升级改造工程经费。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行政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